2017年6月12日翰香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消防工程,由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,根据合同约定,留存质量履约金28695元,质保期限为2年。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,依据相关规定,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,予以公示。
本公示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。公示期间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,将按流程向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。
特此公示。
监督电话:亭湖区住建局:89918662;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:81611233
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
2025年2月10日